各有关单位:
商务部自2006年在全国26个城市开展了第一批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在继续抓好第一批试点工作的同时,将扩大试点范围,启动第二批试点。现将《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二批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推荐工作的通知》(商办商贸函[2009]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申报。同时将申报材料抄送中国物资再生协会。
联系人:崔燕
电话:010-68392541 传真:010-68573884
E-mail:cuiyan328 @sohu.com
二OO九年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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